二、2018年省级制作业与互联网交融开展试点演示项目4家,奖赏资金50万元/家。
四、2018年省级服务型制作演示企业(项目、渠道)2家,奖赏资金50万元/家。
六、上“云”企业53家。依照许政〔2018〕30号文件第五项第12条规则,据实奖赏,单个企业补助资金不超越2万元。
(一)2018年对地方财政奉献初次超越5000万元,同比增速超10%的企业3家,奖赏资金50万元/家。
(二)2018年对地方财政奉献初次超越3000万元不到5000万元,同比增速超10%的企业4家,奖赏资金30万元/家。
十一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企业7家,二等奖6个,奖赏资金20万元/个;二等奖参加奖1个,奖赏资金3万元;三等奖3个,奖赏资金10万元/个。
十二、许昌市高成长型企业90家,颁发许昌市高成长型企业称谓,奖赏资金3万元/家,奖赏企业首要负责人。